- 学生工作
机器人与智能制造学院关于做好2025-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
各大二以上班级:
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,结合我院实际,现开展我院2025-2026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对象及申报条件
1.申报对象:我院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的本专科学生;
2.申报条件:详见《湖州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》(湖师院发〔2024〕54号)。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范围内位于前10%(超出的小数点不可以四舍五入),且没有不及格科目,体测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。对于学习成绩没有进入前10%,但达到前30%(含30%)的学生,严格审核是否满足“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”的要求,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、学术研究、学科竞赛、创新发明、社会实践、社会工作、体育竞赛、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。具体是指:
1.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,具有见义勇为、助人为乐、奉献爱心、服务社会、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,在本校、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,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,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。
2.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,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,以第一、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。
3.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,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、课外学术科技竞赛、中国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、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(或金奖)及以上奖励。
4.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,科研成果获省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(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、外观设计专利)。
5.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,为国家争得荣誉。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,集体项目前二名;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、集体项目前二名。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。
6.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,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、二等奖,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;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。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。
7.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、中国青年五四奖章、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。
8.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。
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作为附件,所有证明材料均需经过学院审核盖章确认。
二、名额:学院一共有2个国家奖学金名额,每班限推报1人,大二、大三、大四各班级只能推荐1人(由班主任把关,班级评议小组推荐)。请各班级成立班级民主评议小组,要求以班主任为组长,学习委员、班长、团支书为副组长,以及学生代表为组员组成评议小组。组员人数不得超过全班人数20%,且组员中非班干部学生不少于评议小组总人数的三分之一。
各班级学习委员请于9月19日下午18:00前将附件1《xx班国家奖学金申报汇总表》以及附件2《XX班级XX姓名奖学金申请支撑材料》电子版命名为“班级+姓名”,以班级为单位发送到学工办钱明星老师邮箱:884459985@qq.com,如有疑问,请先反馈至学习委员处,由学习委员咨询评奖辅导员。
三、班级工作要求
(一)各班级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奖学金政策,确保所有在校学生人人知晓国家奖学金申请时间、条件和评审程序。
(二)各班级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推荐过程,在民主评议小组研究确定本班级国家奖学金拟推荐名单后,要报班主任审核。
(三)学院将召开国家奖学金竞选评审会议,根据下达名额,依据评审结果择优推荐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拟获奖者。
机器人与智能制造学院学工办
2026年9月16日